
建設行動方案根據《 云南省進一步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五年 (2016—2020年)行動計劃》( 云辦發 [2016]48號)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 “ 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全面治理、注重長效,齊抓共管、統籌推進”的原則,以鄉鎮 (含街道,下同)污水治理、自來水供水設施建設和重點村莊污水治理為重點,開展澄江縣、騰沖市、石屏縣、大理市 4 個國家級全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的所有村莊,農村危房改造省級示范村、易地扶貧搬遷新村,重點、特色、旅游村寨以及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范圍內的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建立運行維護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到 2018年,完成4個國家級全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約4000個村莊和3000個以上易地扶貧搬遷新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到2020年,完成2500個農村危房改造省級示范村和500個重點、特色、旅游村寨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達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 萬村示范暠的目標;基本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設施全覆蓋。
(一)2016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10%;完成260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國家級全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30%;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45%。
(二)2017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40%;完成360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國家級全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70% ;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60% 。
(三) 2018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60% ;完成260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國家級全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80% 。
(四)2019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80% ;完成60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90% 。
( 五)2020年度。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完成60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試點示范
以 4 個國家級全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村莊,農村危房改造省級示范村、易地扶貧搬遷新村,重點、特色、旅游村寨以及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范圍內的村莊為重點,同時開展省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試點縣工作,示范先行、整體帶動,積極推行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技術。
(二)加快設施建設
各地要根據下達的項目建設計劃抓緊啟動前期工作,盡快開工建設。要根據鄉鎮發展定位、人口預測等因素合理確定建設規模,確需超前建設的要一次規劃、分期建設,使項目建成后能在較短時間內達到合理的負荷率,確保設施正常運營。靠近縣城、鄉鎮的村莊,要納入縣城、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范圍;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采取集中處理、分散處理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選擇技術成熟、運營維護管理成本低的污水處理設施。飲用水水源區、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范圍內等環境敏感區,處理后的污水必須達標排放;加快新建和改造完善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切實改善工程性缺水問題,確保飲水安全。
(三)加快污水配套管網建設
鄉鎮政府所在地要加快推進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管網要實現雨污分流,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逐步對現有污水管網實施雨污分流改造,一時難以改造的,要因地制宜,采取截流、調蓄等措施。有條件的地方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四)建立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長效運營機制
1. 以縣、市、區為單位,采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引進具有規模化供水及污水處理運營能力的專業企業負責縣域范圍內的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一體化管理,鄉鎮污水處理費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并依法使用和管理。對于自來水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一體化運營的,從竣工驗收后第2年起,3年內運行負荷率要達70%。逐步關閉未經批準及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 ( 自采)水井。
2. 鼓勵整縣、市、區打包經營。以縣、市、區為單位,將污水處理設施 ( 或全縣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與自來水供水設施整體打包,采取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運營和管理,形成規模效應,降低運營成本。
3. 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投運機制。縣、市、區要把各渠道投入鄉鎮自來水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形成的資產進行整合評估,作為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投入資本,探索建立鄉鎮供水和污水處理項目“投、融、建、管、運”機制。


